<< 利未記 27: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迦利亞書 11:12-13
    我對他們說:「你們若以為美,就給我工價。不然,就罷了!」於是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的工價。耶和華吩咐我說:「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窰戶。」我便將這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窰戶了。
  • 馬太福音 27:9-10
    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窰戶的一塊田;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 馬太福音 26:15
    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