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7: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30:13
    凡被核者、當按聖所之權衡、以銀舍客勒之半、一舍客勒約五錢獻於主、每舍客勒即二十季拉、
  • 民數記 3:47
    為每人取贖銀五舍客勒、當循聖所之權衡、一舍客勒即二十季拉、
  • 民數記 18:16
    贖人之首生、必自一月以上以銀贖之、循爾所估、以銀五舍客勒、按聖所之權衡、一舍客勒即二十季拉、
  • 以西結書 45:12
    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一舍客勒約五錢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為大小之彌拿、或作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合為一彌拿○
  • 利未記 27:3
    自二十歲至六十歲者、循聖所之權衡、男估其價為五十舍客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