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6: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5:10
    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兒子要吃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審判,將你剩下的人分散四方。
  • 耶利米哀歌 4:10
    當我百姓遭毀滅的時候,慈心的婦人親手烹煮自己的兒女為食物。
  • 耶利米哀歌 2:20
    耶和華啊,求你觀看,留意你向誰這樣行。婦人豈可吃自己所生、所撫育的嬰孩嗎?祭司和先知豈可在主的聖所中被殺嗎?
  • 耶利米書 19:9
    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追逼他們,使他們落在圍困窘迫之中,我必使他們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 列王紀下 6:28-29
    王對婦人說:「你有甚麼事?」她說:「這婦人對我說:『把你的兒子交出來,我們今日可以吃他,明日可以吃我的兒子。』我們就煮了我的兒子吃了。次日我對她說:『要把你的兒子交出來,我們可以吃。』她卻把她的兒子藏起來。」
  • 馬太福音 24:19
    在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就苦了。
  • 申命記 28:53-57
    你在仇敵圍困的窘迫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你中間,連那溫和文雅的人都必冷眼惡待自己的兄弟和懷中的妻子,以及他所剩下其餘的兒女,不把所吃兒女的肉分一點給他們任何一個人,因為在被仇敵圍困、陷入窘迫的各城中,他已經一無所剩了。你中間柔順嬌嫩的婦人,甚至因柔順嬌嫩腳不肯踏地的婦人,也必冷眼惡待她懷中的丈夫和自己的兒女。在被仇敵圍困、陷入窘迫的城鎮中,她因缺乏一切,就要暗中把從她兩腿中間出來的胞衣和所生下的兒女吃了。
  • 路加福音 23:29
    因為日子將到,人要說:『不生育的、未曾懷孕的,和未曾哺乳孩子的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