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6: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5:10
    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兒子要吃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審判,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
  • 耶利米哀歌 4:10
    慈心的婦人,當我眾民被毀滅的時候,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
  • 耶利米哀歌 2:20
    耶和華啊,求你觀看!見你向誰這樣行?婦人豈可吃自己所生育手裏所搖弄的嬰孩嗎?祭司和先知豈可在主的聖所中被殺戮嗎?
  •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 列王紀下 6:28-29
    王問婦人說:「你有甚麼苦處?」她回答說:「這婦人對我說:『將你的兒子取來,我們今日可以吃,明日可以吃我的兒子。』我們就煮了我的兒子吃了。次日我對她說:『要將你的兒子取來,我們可以吃。』她卻將她的兒子藏起來了。」
  • 馬太福音 24:19
    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
  • 申命記 28:53-57
    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你們中間,柔弱嬌嫩的人必惡眼看他弟兄和他懷中的妻,並他餘剩的兒女;甚至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他要吃兒女的肉,不肯分一點給他的親人,因為他一無所剩。你們中間,柔弱嬌嫩的婦人,是因嬌嫩柔弱不肯把腳踏地的,必惡眼看她懷中的丈夫和她的兒女。她兩腿中間出來的嬰孩與她所要生的兒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將他們暗暗地吃了。
  • 路加福音 23:29
    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