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5: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2:25
    「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 申命記 23:19-20
    「你借給你弟兄的,無論是錢財是糧食,或任何可生利息的財物,都不可取利。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但借給你的弟兄就不可取利;好讓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裏所做的一切,賜福給你。
  • 利未記 25:17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的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 以西結書 18:13
    向人取利息,索取高利,這人豈能存活呢?他不能存活。他因做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血要歸到自己身上。
  • 以西結書 18:8
    未曾向人取利息,也未曾索取高利,反倒縮手不作惡,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
  • 以西結書 18:17
    縮手不害困苦人,未曾向人索取利息或高利;反倒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如此,他必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 以西結書 22:12
    你那裏有收取報酬而流人血的。你取利息,又索取高利;欺壓鄰舍,奪取財物;你竟然忘了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箴言 28:8
    人以厚利增加財富,是給那憐憫貧寒人的積財。
  • 尼希米記 5:15
    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負擔,向百姓索取糧食和酒,以及四十舍客勒銀子,甚至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做。
  • 詩篇 15:5
    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做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 尼希米記 5:7-10
    我心裏作了決定,就斥責貴族和官長,對他們說:「你們各人借錢給弟兄,竟然索取利息!」於是我召開大會攻擊他們。我對他們說:「我們已盡力贖回我們的弟兄,就是賣到列國的猶太人;你們還要賣弟兄,讓我們去買回來嗎?」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我又說:「你們做的這事不對!你們行事不是應該敬畏我們的神,免得列國我們的仇敵毀謗我們嗎?我和我的弟兄僕人也要把銀錢糧食借給百姓,大家都當免除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