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5: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5:10
    你們要以第五十年為聖年,在你們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一年要給你們做禧年;你們要返回、各歸本地業;要返回、各歸本家。
  • 民數記 36:4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些女人所承受的產業就會加在她們所要屬的支派的產業中;這樣、她們所承受的產業就會從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中減了去了。』
  • 利未記 27:17-24
    他若從禧年起、將田地分別為聖,那就要照你估定的價值而立定。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田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給他計算價銀,按未到禧年所剩年數之多少減去你估定的價值。將田地分別為聖的人若一定要把它贖回,就要在你估定的價銀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立定歸他。倘若他不把那田地贖回,若他把那田地賣給別人,就再也不能贖回了。但是在禧年、田地出買主手裏的時候,就要歸永恆主為聖、像永獻的田地一樣,要歸與祭司為產業。『那人若將所買的一塊田地、不是承受為產業的一塊地、分別為聖、歸與永恆主,那麼祭司就要給他計算你估定的價銀、到禧年為止;就在當天他要將你估定的價銀獻歸永恆主為聖。到了禧年、那田地要回歸賣主,回歸承受那地為產業的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