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24: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创世记 9:5-6
    流你们的血、害你们生命的,我必向他们追偿;无论是走兽或人类,甚至各人自己的兄弟,我必要他偿命。流人血的,人也必流他的血;因为神造人,是按着他自己的形象。
  • 申命记 19:11-12
    “但是,如果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等他,起来攻击他,把他杀死了,然后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他本城的长老要派人去,把他从那里带出来,交在报血仇的人手中,好把他处死。
  • 出埃及记 21:12-14
    “打人以致把人打死的,必要把那人处死。人若不是蓄意杀人,而是神交在他手中的,我就给你设立一个地方,他可以逃到那里去。若有人任意待他的邻舍,用诡计把他杀了,你要把他从我的祭坛那里拿去处死。
  • 民数记 35:30-31
    杀人的,要凭着几个见证人的口供,才可以把他处死;如果只有一个见证人,就不能指证把人处死。犯了死罪,故意杀人的,你们不可收取赎价代他赎命,因为他必被处死。
  • 申命记 27:24
    “‘暗中杀害邻舍的,必受咒诅。’众民都要说:‘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