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3:8
    此七日間、日奉燔祭、以獻我、越至七日、亦有聖會、毋興作。○
  • 利未記 23:21
    是日必有聖會、播告於眾、咸止工作、著為永例、歷代勿替、隨往勿易。
  • 利未記 23:25
    是日毋興作、惟獻燔祭、而奉事我、○
  • 民數記 28:18-25
    節之首日、必有聖會、咸止工作、取牡犢二、牡綿羊一、未盈歲之羔七、純潔是務、俱獻於我、以為燔祭、為牡犢獻和油之麵一斗八升、為牡綿羊獻一斗二升。為各羔獻六升以為禮物、更獻山羊一、為贖罪祭。上所獻者、乃在日獻燔祭之外。日所獻祭、灌酒而外、七日中每日當獻燔祭、取其馨香以享我。越至七日、必有聖會、咸止工作。○
  • 利未記 23:35-36
    首日有聖會、毋操作、此七日間、日獻燔祭、以奉事我、越至八日、為聖會之大日、工作咸止、宜獻燔祭、以奉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