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3:8
    七日間當獻火祭於主、第七日亦有聖會、無論何工、悉毋作、○
  • 利未記 23:21
    是日必宣告聖會、無論何工、悉毋作、於爾所居之各處、為歷代永定之例、
  • 利未記 23:25
    無論何工、悉毋作、亦當獻火祭於主、○
  • 民數記 28:18-25
    首日當有聖會、無論何工、悉毋作、用牡犢二、牡綿羊一、未盈歲之羔七、皆須無疵、獻於主為火焚祭、為各犢用和油細麵伊法十分之三、為羊用和油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以配獻、為七羔、各用和油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以配獻、更獻牡山羊一、為贖罪祭、為爾贖罪、此在每晨恆獻火焚祭之外、所當加獻、爾循此例、七日內、每日在恆獻火焚祭奠酒之外、獻此祭以饗主、為馨香、為火祭、第七日、爾當有聖會、無論何工、悉毋作、○
  • 利未記 23:35-36
    首日當有聖會、無論何工、悉毋作、七日間、當獻火祭於主、第八日亦當有聖會、當於主前獻火祭、是為大會之日、無論何工、悉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