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3:8
    此七日間、日獻火祭於耶和華、越至七日、亦有聖會、毋作苦、○
  • 利未記 23:21
    是日必宣告有聖會、毋作苦、在爾所居之處、著為永例、歷世弗替、
  • 利未記 23:25
    是日毋作苦、必獻火祭於耶和華、○
  • 民數記 28:18-25
    節之首日、必有聖會、毋作苦、取牡犢二、牡綿羊一、一歲之羔七、純全無疵、獻於耶和華為火祭、所獻素祭、乃和油之細麵、為每牡犢、用伊法十分之三、為牡綿羊、用伊法十分之二、為每羔羊、用伊法十分之一、更獻牡山羊一、為贖罪祭、以贖爾罪、上所獻者、乃在清晨恆獻燔祭之外、恆獻之燔祭、及灌祭而外、宜循此例、七日中、每日獻火祭之食、以為馨香、奉於耶和華、越至七日、必有聖會、毋作苦、○
  • 利未記 23:35-36
    首日有聖會、毋作苦、此七日間、日獻火祭於耶和華、越至八日、亦為聖會、必獻火祭於耶和華、斯為肅會、毋作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