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3:8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 利未記 23:21
    當這日,你們要宣告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利未記 23:25
    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 民數記 28:18-25
    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當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第七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 利未記 23:35-36
    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七日內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第八日當守聖會,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