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3: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28:30
    此外,要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 哥林多後書 5:21
    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的義。
  • 利未記 7:11-18
    「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是這樣:若有人為感謝獻祭,就要把用油調和的無酵餅、抹了油的無酵薄餅,和用油調勻細麵做成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要用有酵的餅,和那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他要從每一種供物中拿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那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的肉,要在獻祭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所獻的是還願祭或甘心祭,要在獻祭當天吃,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第三天,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燒。第三天若吃平安祭的肉,必不蒙悅納,所獻的也不算為祭;這祭物是不潔淨的,凡吃這祭物的,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 利未記 16:15
    「他要宰那隻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把血彈在櫃蓋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
  • 利未記 3:1-17
    「人獻平安祭為供物,若是從牛羣中獻,無論是公的母的,要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在會幕的門口宰了牠。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從平安祭中,他要把火祭獻給耶和華,就是包着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即靠近腎兩旁的脂肪,以及肝上的網油,連同腎一起取下。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擺在燒着火的柴上,燒在壇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人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為供物,若是從羊羣中獻,無論是公的母的,要用沒有殘疾的。若他獻一隻綿羊為供物,就要把牠獻在耶和華面前。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在會幕前宰了牠。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從平安祭中,他要取脂肪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就是靠近脊骨處取下的整條肥尾巴,包着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即靠近腎兩旁的脂肪,以及肝上的網油,連同腎一起取下。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就要把牠獻在耶和華面前。要按手在牠的頭上,在會幕前宰了牠。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又要從供物中把火祭獻給耶和華,就是包着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即靠近腎兩旁的脂肪,以及肝上的網油,連同腎一起取下。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所有的脂肪都是耶和華的。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肪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民數記 15:24
    會眾因沒有察覺而犯了無心之過,全會眾就要將一頭公牛犢作燔祭,遵照典章把素祭和澆酒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又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羅馬書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而無能為力,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子,為了對付罪,在肉體中定了罪,
  • 利未記 4:23-28
    他一知道自己犯了罪,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他要按手在羊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把牠宰了;這是贖罪祭。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個翹角上,再把其餘的血倒在燔祭壇的底座上。祭牲所有的脂肪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肪一樣。祭司要為他的罪贖了他,他就蒙赦免。「這地的百姓若有人無意中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而有了罪,他一知道自己犯了罪,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