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2: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7:1
    凡牛羊體有不備、或有惡殘疾、不可獻於主爾之天主、因此為主爾天主所惡、○
  • 申命記 15:21
    如有殘疾、或跛或瞽、或他惡殘疾、則不可祭主爾之天主、
  • 瑪拉基書 1:8
    萬有之主曰、爾獻瞽目之牲、豈非不善不善或作惡事下同乎、獻跛者病者、豈非不善乎、試獻於爾方伯、彼豈納之乎、豈悅爾乎、
  • 利未記 22:25
    有外邦人欲以此等之畜、獻於爾之天主為祭、毋受之、或作爾曹由外邦人得此等之畜毋以獻於爾天主為祭蓋此等之畜、體既毀傷、有殘疾、若獻之不蒙悅納、○
  • 彼得前書 1:19
    乃以基督之寶血、如無疵無玷羔羊之血、
  • 希伯來書 9:14
    何況基督感於永在之神、以己無瑕之身、獻於天主、其血豈更不淨爾心去妄行、使爾奉事永生之天主乎、
  • 瑪拉基書 1:13-14
    萬有之主曰、爾屢言獻祭勞煩、遂加輕慢、更以搶奪跛足有疾之牲、獻之為祭、我豈納之於爾手乎、主已言之矣、人若詐偽、群中有純全之牡牲、乃用有殘疾有殘疾或作體不全之牡畜、立願獻於主、斯人可詛、萬有之主曰、我乃至大之君、我名為列邦人所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