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2: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7:1
    “有殘疾,或有甚麼缺點的牛羊,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的神所憎惡的。
  • 申命記 15:21
    這頭生的,如果有甚麼殘疾,像瘸腿或是瞎眼,無論有任何嚴重的殘疾,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 瑪拉基書 1:8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把瞎眼的獻為祭,這不是惡嗎?你們把瘸腿的和有病的獻上,這不是罪嗎?你把這樣的禮物獻給你的省長,他會喜歡你或是悅納你的禮物嗎?”
  • 利未記 22:25
    也不可從外人手裡接受這一類的牲畜,作你們神的食物;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必不蒙悅納。”
  • 彼得前書 1:19
    而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就像無瑕疵無玷污的羊羔的血。
  • 希伯來書 9:14
    何況基督的血呢?他藉著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他的血不是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脫離致死的行為,使我們可以事奉永活的神嗎?
  • 瑪拉基書 1:13-14
    你們又說:‘唉,真麻煩!’你們就嗤之以鼻。”耶和華說:“你們把搶來的、瘸腿的和有病的帶來作禮物,我怎能從你們的手中收受呢?”萬軍之耶和華說:“凡以家畜中公的許了願,卻又詭詐地拿有殘疾的獻給主,那人當受咒詛;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敬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