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1: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瑪拉基書 2:1-7
    萬軍之耶和華說:「祭司們哪!現在,這誡命是給你們的:你們如果不聽從,如果不放在心上,不把榮耀歸於我的名,我就使詛咒臨到你們,我要詛咒你們應得的祝福。事實上,我已經詛咒了,因為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也要把糞便,就是節期祭牲的糞便塗在你們臉上;人要把你們與糞便一同抬走。這樣你們就會知道,是我向你們頒布了這誡命,好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得以長存。我與利未所立的是生命和平安的約。我把這些賜給他,使他有敬畏之心;他就敬畏我、畏懼我的名。在他口中有真理的訓誨,在他嘴裡找不到不義;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許多人回轉離開罪孽。祭司的嘴當謹守知識,人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 提摩太後書 2:2
    你要把那些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從我所聽見的,交託給那些忠心可靠、又有能力教導別人的人。
  • 歌羅西書 4:17
    請你們告訴阿其波斯:「在主裡所領受的服事工作,要留心把它完成。」
  • 提摩太前書 1:18
    我兒提摩太啊,我按照以前指著你的那些預言,把這樣的吩咐交託給你,為的是要你憑著這些去打那美好的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