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9: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7:18-21
    第三天他的平安祭肉如果真地給人喫了,這祭就不蒙悅納,也不算為供獻的人獻的:那就會成了「不新鮮」的;喫這祭肉的人就必須擔當他的罪罰。『肉觸着任何「不潔淨」的、都喫不得;要用火燒。至於潔淨的肉呢、凡潔淨的都可以喫;惟獨獻與永恆主的平安祭的肉、人若喫它、而身上卻有不潔淨,那人就必須從他族人中被剪除。人若觸着甚麼不潔淨、無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口、或是任何不潔淨的昆蟲,而去喫屬永恆主的平安祭的肉,那人就必須從他的族人中被剪除。』
  • 以賽亞書 66:3
    『嘿,宰牛的、殺人的、宰獻小羊的、打折狗脖子的、獻上素祭的、獻上豬血的、燒乳香為表樣的、祝頌「無有」之神的:嘿,這些人呢、選擇他們自己的路,他們心裏喜悅他們那些可憎惡的事。
  • 耶利米書 16:18
    我必倍加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因為他們用他們可憎之像的屍體沾污了我的地,用他們可厭惡的偶像充滿了我的產業。』
  • 利未記 22:25
    由外人手裏收來的、你們也不可獻這一類祭牲做你們的上帝的食物;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這些不能給你們算為蒙悅納的。」』
  • 以賽亞書 1:13
    不要再帶虛浮的供物來了;獻祭的燻氣是我所厭惡;月初一和安息日、聚會之召集——禁食和聖節會、我容忍不住。
  • 以賽亞書 65:4
    在墳墓間呆着,在祕密處過夜,喫着豬肉,他們器皿中有「不新鮮」之物作的湯;
  • 利未記 22:23
    無論是公牛、是小綿羊、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發育受阻礙的,你只可以用牠做自願獻的;要做還願的、就不能蒙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