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9: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7:18-21
    如於三日而食酬恩祭肉、則其祭不見納、於獻者亦不得為祭、乃為可憎之物、食之者必任其咎、祭肉為穢物所觸、則不得食、必爇以火、祭肉惟清潔者可食、人蒙不潔、而食歸耶和華之酬恩祭肉、必絕於民中、如人捫不潔、或不潔之人、或不潔之獸、或不潔可憎之物、而食歸耶和華之酬恩祭肉、必絕於民中、○
  • 以賽亞書 66:3
    彼宰牛如殺人、供羔如折犬項、獻祭如奉豕血、焚香如頌偶像者、皆自擇其途、心悅可惡之事、
  • 耶利米書 16:18
    我必先循其愆尤罪戾、報之維倍、因其以可惡之屍、污衊我土、以可憎之事充盈我業、
  • 利未記 22:25
    外人奉此、爾勿受之、獻為上帝之食、蓋體毀傷而有疵者、不蒙悅納、○
  • 以賽亞書 1:13
    虛有之禮物、勿復獻之、馨香我所憎、月朔安息集會為可惡、作惡而守肅會、我不容之、
  • 以賽亞書 65:4
    居於塚墓、宿於秘所、而食豕肉、以可惡之物為湯、盛於器皿、
  • 利未記 22:23
    牛羊肢體不均、或有損缺、若出樂輸而獻、則可、以之償願而獻、則不蒙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