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8: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歷代志下 36:14
    眾祭司長和百姓也多多犯罪,效法列國一切可憎的事,玷污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分別為聖的殿。
  • 申命記 27:15
    「『凡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無論是雕刻的,是鑄造的,就是工匠用手造的,或暗中設置的,這人必受詛咒!』眾百姓要回應說:『阿們!』
  • 利未記 18:24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國,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 申命記 25:16
    因為行這一切不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憎惡的。」
  • 以西結書 16:50
    她們狂傲,在我面前做可憎的事,我看見了就把她們除掉。
  • 申命記 23:18
    妓女和男娼的賞金,都不可帶進耶和華-你上帝的殿中還願,因為兩者都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憎惡的。
  • 以西結書 22:11
    這人與鄰舍的妻子行可憎的事,那人行淫污辱媳婦,在你那裏還有人污辱他的姊妹,父親的女兒。
  • 列王紀下 16:3
    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又照着耶和華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使他的兒子經火,
  • 列王紀上 14:24
    國中也有男的廟妓。他們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
  • 列王紀下 21:2
    瑪拿西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列國那些可憎的事。
  • 申命記 20:18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去行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明所行的,使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 何西阿書 9:10
    我發現以色列,如在曠野的葡萄;我看見你們的祖先,如春季無花果樹上初熟的果子。他們卻來到巴力‧毗珥,獻上自己做羞恥的事,成為可憎惡的,與他們所愛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