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8: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歷代志下 36:14
    眾祭司長和百姓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污穢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分別為聖的殿。
  • 申命記 27:15
    「『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
  • 利未記 18:24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 申命記 25:16
    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 以西結書 16:50
    她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她們除掉。
  • 申命記 23:18
    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 以西結書 22:11
    這人與鄰舍的妻行可憎的事;那人貪淫玷污兒婦;還有玷辱同父之姊妹的。
  • 列王紀下 16:3
    卻效法以色列諸王所行的,又照着耶和華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使他的兒子經火,
  • 列王紀上 14:24
    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
  • 列王紀下 21:2
    瑪拿西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
  • 申命記 20:18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
  • 何西阿書 9:10
    主說:我遇見以色列如葡萄在曠野;我看見你們的列祖如無花果樹上春季初熟的果子。他們卻來到巴力‧毗珥專拜那可羞恥的,就成為可憎惡的,與他們所愛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