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8: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0: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哥林多前書 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 提摩太前書 1: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 羅馬書 1:26-27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 士師記 19:22
    他們心裏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 猶大書 1:7
    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
  • 列王紀上 14:24
    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
  • 申命記 23:18
    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 創世記 19:5
    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裏來的人在哪裏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