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8: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0:13
    如果有人與男人同睡,像與女人同睡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必要把他們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
  • 哥林多前書 6:9
    你們不知道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行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 提摩太前書 1:10
    淫亂的、親男色的、拐帶人口的、說謊話的、發假誓的,以及為其他抵擋純正教訓的人設立的。
  • 羅馬書 1:26-27
    因此,神就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原來的性的功能,變成違反自然的功能;同樣地,男人也捨棄了女人原來的性功能,彼此慾火攻心,男人與男人作出可恥的事。他們這樣妄為,就在自己身上受到應該受的報應。
  • 士師記 19:22
    他們心裡正暢快的時候,忽然城裡有些無賴之徒,圍繞房子,不住地敲門,對老房主說:“把進入你家的那個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 猶大書 1:7
    又像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市的人,與他們一樣的淫亂,隨從逆性的情慾,以致遭受永火的刑罰,成了後世的鑒戒。
  • 列王紀上 14:24
    國內又有男妓,他們仿效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族人,行了一切可憎的事。
  • 申命記 23:18
    妓女所得的酬金,或男妓所得的代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的神的殿裡還任何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的神厭惡的。
  • 創世記 19:5
    他們呼喚羅得,對他說:“今晚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把他們帶出來,我們要與他們同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