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7: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5:1
    『倘若有人犯罪、聽見誓囑或是誓求的聲音,雖能做見證——無論是看見甚麼、或是知道甚麼——卻不說出來,他就要擔當他的罪罰。
  • 約翰福音 13:8
    彼得對耶穌說:『你決不可洗我的腳,永遠不可!』耶穌回答他說:『我若不洗你,你就不是和我一同有分了。』
  • 利未記 20:19-20
    你姨母你姑母的下體、你不可露現,因為那是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二人都必須擔當他們自己的罪罰。人和伯母嬸母同寢、就是露現了伯叔的下體,二人都必須擔當他們自己的罪罰;他們總會沒有子女而死。
  • 民數記 19:19-20
    第三天第七天那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除了罪染;那人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但不潔淨而不除罪染的、這人必須從大眾中被剪除,因為他使永恆主的聖所蒙不潔,除污穢的水又沒有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
  • 利未記 19:8
    喫的人要擔當他的罪罰,因為他褻瀆了永恆主的聖物;那人必須從他族人中被剪除。
  • 以賽亞書 53:11
    他受了致命苦難以後、必得見光明;他必心滿意足、因知自己無罪,我的僕人必使許多人得稱為無罪;他們的罪罰是他要背負的。
  • 利未記 7:18
    第三天他的平安祭肉如果真地給人喫了,這祭就不蒙悅納,也不算為供獻的人獻的:那就會成了「不新鮮」的;喫這祭肉的人就必須擔當他的罪罰。
  • 彼得前書 2:24
    他以自己的身體在木架上親自背上我們的罪,使我們既跟罪割死,就得以向義而活。因着他受的鞭傷、你們就得了醫治。
  • 希伯來書 9:28
    基督也這樣;基督也是只有一次之被供獻、來擔當許多人的罪。將來還要顯現個第二次、卻是與罪無關,是要向切候着他的人施拯救的。
  • 利未記 20:17
    『人拉了他的姐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或是異父同母的,男的看了女的的下體,女的也看了男的的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二人都必須在他們本國的子民眼前被剪除:他露現了他姐妹的下體,他必須擔當他自己的罪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