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4:3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4:22
    又要按他的經濟能力,拿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 利未記 12:8
    她的經濟能力若是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可以拿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作燔祭,一隻作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
  • 利未記 15:14-15
    第八天,他要帶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來到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把牠們獻上,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祭司因那人的異常排泄,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 羅馬書 8:3
    律法是因肉體而軟弱無力,所作不到的,神作到了:他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式,為了除掉罪,就在肉體中把罪判決了,
  • 路加福音 2:24
    又照著主的律法所說的獻上祭物,就是一對斑鳩或兩隻雛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