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3: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腓立比書 3:6-8
    按照熱心說,我曾經逼迫教會;按照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責的。然而,以前對我有益的事,現在因基督的緣故,我已經把這些事看做是損失。不但如此,我甚至把一切都看做是損失,因為我把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看為是至高無上的。我為基督耶穌損失了一切,而且把一切都看做是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 提摩太前書 1:13-15
    雖然我原先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但是我卻蒙了憐憫,因為我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做的;而且我們主的恩典,隨著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格外增多。「基督耶穌來到這世界,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信實的,值得完全接受。在罪人中我是首惡,
  • 羅馬書 7:14-24
    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而我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實際上,我所做的,我不明白,因為我所願意的,我沒有去做;我所恨惡的,我反而去做。那麼,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我就贊同了律法是好的。所以現在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所做的。事實上,我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中,沒有良善;因為行善的意願在我裡面,卻行不出來。這樣,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做的惡,我反而去做。那麼,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所做的。因此我發現一個法則: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惡就在我裡面。就是說,按著內在的人,我喜愛神的法則,然而我發現在我身體中另有一個法則,與我理性的法則交戰,把我擄到我身體中罪的法則裡。我這個人真是可悲呀!誰能救我脫離這屬於死亡的身體呢?
  • 加拉太書 1:14-16
    我在猶太教中,比我本族的許多同輩更進一步,是一個對我祖先的傳統格外熱心的人。然而神,就是當我在母腹裡時就把我分別出來、又藉著他的恩典召喚我的那一位,樂意將他的兒子啟示在我裡面,好使我在外邦人中傳揚他。我沒有立刻與人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