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1: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6:24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cunpt)
  • 列王紀下 17:28-41
    於是有一個從撒馬利亞擄去的祭司回來,住在伯特利,指教他們怎樣敬畏耶和華。然而,各族之人在所住的城裏各為自己製造神像,安置在撒馬利亞人所造有邱壇的殿中。巴比倫人造疏割‧比訥像;古他人造匿甲像;哈馬人造亞示瑪像;亞瓦人造匿哈和他珥他像;西法瓦音人用火焚燒兒女,獻給西法瓦音的神亞得米勒和亞拿米勒。他們懼怕耶和華,也從他們中間立邱壇的祭司,為他們在有邱壇的殿中獻祭。他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他們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不專心敬畏耶和華,不全守自己的規矩、典章,也不遵守耶和華吩咐雅各後裔的律法、誡命。(雅各,就是從前耶和華起名叫以色列的。)耶和華曾與他們立約,囑咐他們說:「不可敬畏別神,不可跪拜事奉他,也不可向他獻祭。但那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們當敬畏,跪拜,向他獻祭。他給你們寫的律例、典章、律法、誡命,你們應當永遠謹守遵行,不可敬畏別神。我-耶和華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不可忘記,也不可敬畏別神。但要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他必救你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他們卻不聽從,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如此這些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他們的偶像。他們子子孫孫也都照樣行,效法他們的祖宗,直到今日。 (cunpt)
  • 利未記 11:27
    凡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是與你們不潔淨;摸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cunpt)
  • 詩篇 17:14
    耶和華啊,求你用手救我脫離世人,脫離那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世人!你把你的財寶充滿他們的肚腹;他們因有兒女就心滿意足,將其餘的財物留給他們的嬰孩。 (cunpt)
  • 猶大書 1:10
    但這些人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本性所知道的事與那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在這事上竟敗壞了自己。 (cunpt)
  • 猶大書 1:19
    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 (cunpt)
  • 腓立比書 3:18-19
    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cunpt)
  • 利未記 11:23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cunpt)
  • 1約翰福音 2:15-17
    (cunpt)
  • 申命記 14:19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都不可吃。 (cunpt)
  • 提摩太後書 4:10
    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革勒士往加拉太去;提多往撻馬太去;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