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利米哀歌 3: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賽亞書 54:7-10
    我棄爾不過俄頃、必加厚恩、納爾以歸、我耶和華爾之救主、忽生憤怒、暫遐棄爾、後施矜恤、永世靡暨。昔挪亞時、我矢之云、自後洪水、必不汎濫於天下、今也、我亦誓不怒爾責爾矣。我耶和華矜憫為懷、與爾立約、錫爾平康、必不爽約、山岡可移、我之仁慈、斷不可移。
  • 詩篇 77:7
    主豈永棄我躬、不復加以矜憫、
  • 詩篇 94:14
    耶和華所得之民不棄之如遺兮、
  • 耶利米書 32:40
    我與之立約、使彼寅畏、不違逆予、我必不遐棄厥裔、惟降福祉、永世弗替。
  • 羅馬書 11:1-6
    曰、上帝豈拒厥民乎、曰、非也、我乃以色列人、亞伯拉罕裔、便雅憫支派、上帝所預知之民、不拒之、豈不知經載以利亞龥上帝、訟以色列人云、主、彼殺爾先知、鋤爾祭壇、獨余留焉、又欲害我矣、默示何也、曰、我遺七千人、未嘗曲跽巴力、今猶有幾人、乃上帝垂恩遴選者、以恩則不以功、否、則恩不為恩、以功則不以恩、否、則功不為功、
  • 以賽亞書 57:16
    我之責人、不恆蓄怒、恐予所造之人、膽喪氣餒、
  • 耶利米書 31:37
    耶和華又曰、如穹蒼可度、大地可測、則我念以色列族所為、必棄之如遺。
  • 耶利米書 33:24
    爾聞人言、昔耶和華所選之二族、今遐棄之、於是人藐視我民、不以為邦國、
  • 撒母耳記上 12:22
    耶和華既歡然、以爾為民、必不汝遐棄、以尊崇己名。
  • 詩篇 103:8-10
    耶和華仁慈矜憫、怒不遽發、施恩格外兮、彼不恆責余、不常怒予兮、維彼待余、輕我刑罰、減我愆尤兮、
  • 彌迦書 7:18
    民曰、上帝與、孰克與爾頡頏、爾之遺民、蹈於罪愆、可蒙赦宥、爾以矜憫為悅、不恆怒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