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書亞記 2: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9:11-12
    『你們不可偷竊,不可欺騙,不可以詐偽相待。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而褻瀆你的上帝的名:我永恆主耶和華。
  • 民數記 30:2
    人若向永恆主許了願、或是起了誓、用約束的話約束自己,就不可褻瀆自己的話,總要按自己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而行。
  • 撒母耳記下 21:7
    王因為在他們之間、在大衛與掃羅的兒子約拿單之間、有指着永恆主而起誓的約,就顧惜掃羅的孫子、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不交出來,
  • 撒母耳記下 21:1-2
    當大衛在位的日子鬧饑荒,一年過一年、共三年;大衛就尋求朝見永恆主。永恆主說:『掃羅和他的家有殺人流血的罪,因為他殺死了基遍人。』基遍人原來不是以色列人,乃是亞摩利人中剩下來的;以色列人曾經和他們有誓約;掃羅卻對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生了妒愛熱情,想法子要擊殺基遍人。大衛王把基遍人召了來,問他們說:
  • 約書亞記 2:20
    你若把我們這件事告訴人,那麼你叫我們起的誓就與我們無干了。』
  • 出埃及記 20:7
    『不可妄稱永恆主你的上帝的名,因為妄稱永恆主名的、永恆主必不以他為無罪。
  • 創世記 24:3-8
    我要叫你指着永恆主、天之上帝、地之上帝、來起誓,不要從迦南人、就是我住在他們中間的迦南人中為我兒子娶妻。你可要往我本地、我親族那裏,為我兒子以撒娶妻。』僕人對亞伯拉罕說:『萬一女子不情願跟我到此地來呢,那我必須將你兒子帶回你所由出之地麼?』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小心、不可帶我兒子回那裏去。天上之上帝永恆主、那曾帶領我離開我父的家和我親族之地、曾對我說話、曾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後裔」的,他必差遣他的使者在你前面,你就可以從那裏為我兒子娶妻。倘若女子不情願跟你來,我叫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只不可帶我兒子回那裏去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