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珥書 3: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歷代志下 21:16-17
    耶和華使非利士人與附古實之亞喇伯人、攻約蘭、侵猶大地、劫王宮貨財、擄其妻孥、惟季子約哈斯得免。
  • 列王紀下 12:18
    猶大王約轄、以列祖約沙法、約蘭、亞哈謝、俱為猶大王、所獻之物、與己所獻之物、及耶和華殿府庫、爰及王宮諸金、悉饋亞蘭王哈泄、故哈泄不侵耶路撒冷。
  • 列王紀下 25:13-17
    耶和華殿中之銅柱、盆座、巨盤、俱為迦勒底人所毀、攜其銅至巴比倫、其釜、鍫、剪、鼎、及諸銅器、以供役事者、悉攜之去、其盤、其盂、及金銀諸器、俱為侍衛長所取。昔所羅門為耶和華殿造諸銅器、不能權其輕重、即巨盤、盆座、二柱、每柱高丈有八、各有銅項、高三尺、欄杆石榴、圍其四周、悉以銅鑄。
  • 但以理書 5:2-3
    進酒時、命取金銀器皿、乃王之祖尼布甲尼撒得之於耶路撒冷上帝殿者、遂取之至、王公后妃以之飲酒、
  • 耶利米書 51:11
    今耶和華震怒、欲滅巴比倫、為其殿宇雪忿、故慫慂米太王、以攻爾邑、爾雖礪鏃執盾、邑垣建旆、戍樓鞏固、命戍稽察、設伏防禦、終歸無益、蓋我耶和華昔言降災巴比倫、今已有應。
  • 但以理書 11:38
    惟敬護邑之上帝、雖列祖亦所不識、反獻金銀寶石珍珠焉、
  • 撒母耳記上 5:2-5
    置於大公殿、在大公側。詰朝亞實突人夙興、見大公隕於地、在耶和華匱前、遂扶大公仍立其所。次日夙興、見大公隕於地、在耶和華匱前、其首與手斷於閾、遺下體而已。故在亞實突間、大公祭司、及詣大公殿者、不履其閾、至於今日。
  • 耶利米書 50:28
  • 列王紀下 18:15-16
    希西家以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所有之銀、悉以為饋、剝耶和華殿門之金、及自飾於殿柱者、俱饋亞述王。
  • 列王紀下 16:8
    亞哈士以耶和華殿、及王宮府庫、所有之金銀、饋於亞述王。
  • 列王紀下 24:13
    盡得耶和華殿、及王宮府庫之寶、剝耶和華殿間、以色列王所羅門所飾之金、應耶和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