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9:3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記上 2:25
    人若得罪人,有上帝可以裁決;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代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他們死。
  • 約伯記 9:19
    若論力量,看哪,他真有能力!若論審判,『誰能傳我呢?』
  • 約翰一書 2:1-2
    我的孩子們哪,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不單是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 詩篇 106:23
    因此,他說要滅絕他們;若非他所揀選的摩西在他面前站在破裂之處,使他的憤怒轉消,恐怕他就滅絕他們了。
  • 列王紀上 3:16-28
    那時,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一個婦人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屋。她在屋子裏的時候,我生了一個孩子。我生了以後第三天,這婦人也生了。我們是一起的,屋子裏除了我們二人之外,再沒有別人在屋子裏。夜間,這婦人的兒子死了,因為她壓在她的兒子身上。她半夜起來,趁你使女睡着的時候,從我旁邊把我兒子抱走,放在她懷裏,又把她死的兒子放在我懷裏。清早,我起來要給我的兒子吃奶,看哪,他死了;早晨我仔細察看他,看哪,他不是我所生的兒子。」另一個婦人說:「不!我的兒子是活的,你的兒子是死的。」但這一個說:「不!你的兒子是死的,我的兒子是活的。」她們就在王面前爭吵。王說:「這婦人說:『這是我的兒子,他是活的,你的兒子是死的。』那婦人說:『不!你的兒子是死的,我的兒子是活的。』」王就說:「給我拿刀來!」人就把刀拿到王面前來。王說:「把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婦人,一半給那婦人。」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兒子心急如焚,對王說:「求我主把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死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你們就劈了吧!」王回應說:「把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死他,因為這婦人是他的母親。」全以色列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王,因為他們看見他心中有上帝的智慧,能夠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