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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约伯记 32:2
    那时布西人兰族巴拉迦的儿子以利户发怒了。他向约伯发怒,因约伯自以为义,不以神为义。
  • 以赛亚书 28:18
    你们与死亡所立的约必废除,与阴间所结的盟不得坚立;不可挡的鞭子挥过时,你们必被践踏。
  • 罗马书 3:4
    绝对不会!不如说,神是真实的,而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以致你责备的时候显为公义;你被指控的时候一定胜诉。”
  • 约伯记 34:5-6
    约伯曾说:‘我是公义的,神夺去我的公理。我有理,岂能说谎呢?我无过,受的箭伤却不能医治。’
  • 约伯记 10:3
    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压,又藐视,却光照恶人的计谋。这事你以为美吗?
  • 约伯记 27:2-6
    “我指着夺去我公道的永生神,并使我心中愁苦的全能者起誓:只要我的生命尚在我里面,神所赐的气息仍在我鼻孔内,我的唇绝不说不义,我的舌也不说诡诈。我断不以你们为义;我至死不放弃自己的纯正!我持定我的义,并不放松;在世的日子,我的心不责备我。
  • 加拉太书 3:15
    弟兄们,我照着人的观点说,人的遗嘱一经确定,没有人能废弃或加增。
  • 以赛亚书 14:27
    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阻挠呢?他的手已经伸出,谁能使它缩回呢?
  • 约伯记 35:2-3
    “你以为这话有理,说:‘我在神面前是公义的。’你说:‘这对你有什么益处?我不犯罪有什么好处呢?’
  • 诗篇 51:4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的时候显为清白。
  • 希伯来书 7:18
    一方面,先前的诫命因软弱无能而废掉了,
  • 加拉太书 3:17
    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使应许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