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40: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伯記 32:2
    那時有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向約伯發怒;因約伯自以為義,不以神為義。 (cunpt)
  • 以賽亞書 28:18
    你們與死亡所立的約必然廢掉,與陰間所結的盟必立不住。敵軍如水漲漫經過的時候,你們必被他踐踏; (cunpt)
  • 羅馬書 3:4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cunpt)
  • 約伯記 34:5-6
    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受的傷還不能醫治。 (cunpt)
  • 約伯記 10:3
    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 (cunpt)
  • 約伯記 27:2-6
    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着永生的神起誓:我的生命尚在我裏面;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cunpt)
  • 加拉太書 3:15
    弟兄們,我且照着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cunpt)
  • 以賽亞書 14:27
    萬軍之耶和華既然定意,誰能廢棄呢?他的手已經伸出,誰能轉回呢? (cunpt)
  • 約伯記 35:2-3
    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才說這與我有甚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 (cunpt)
  • 詩篇 51:4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cunpt)
  • 希伯來書 7:18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cunpt)
  • 加拉太書 3:17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