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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约伯记 32:2
    那时有布西人兰族巴拉迦的儿子以利户向约伯发怒;因约伯自以为义,不以神为义。
  • 以赛亚书 28:18
    你们与死亡所立的约必然废掉,与阴间所结的盟必立不住。敌军如水涨漫经过的时候,你们必被他践踏;
  • 罗马书 3:4
    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 约伯记 34:5-6
    约伯曾说:‘我是公义,神夺去我的理;我虽有理,还算为说谎言的;我虽无过,受的伤还不能医治。’
  • 约伯记 10:3
    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压,又藐视,却光照恶人的计谋。这事你以为美吗?
  • 约伯记 27:2-6
    “神夺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着永生的神起誓:我的生命尚在我里面;神所赐呼吸之气仍在我的鼻孔内。我的嘴决不说非义之言;我的舌也不说诡诈之语。我断不以你们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为不正!我持定我的义,必不放松;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责备我。
  • 加拉太书 3:15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 以赛亚书 14:27
    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他的手已经伸出,谁能转回呢?
  • 约伯记 35:2-3
    “你以为有理,或以为你的公义胜于神的公义,才说,‘这与我有什么益处?我不犯罪比犯罪有什么好处呢?’
  • 诗篇 51:4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 希伯来书 7:18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
  • 加拉太书 3:17
    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