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34: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提摩太前書 5:24
    有些人的罪孽是明顯的,要先面對審判;而有些人的罪卻是隨後跟著的。
  • 提摩太前書 5:20
    對那些繼續犯罪的,你要當眾責備他們,好使其他的人也有所懼怕。
  • 啟示錄 18:9-10
    地上的眾君王,就是那些與她行淫亂、一同驕奢淫逸的,當看見焚燒她時的煙,就會為她捶胸哀哭。他們因懼怕她所受的折磨,就遠遠地站著,說:「有禍了!有禍了!宏大的城,強大的巴比倫城啊!因為一時之間,你的審判就來到了!」
  • 撒母耳記下 12:11-12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從你家裡興起災禍攻擊你。我將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奪去,交給在你身邊的人,他會在日光之下、在你眼前與你的妃嬪同睡。你雖然在暗中行事,我卻要在全體以色列人面前,在日光之下施行這報應。』」
  • 啟示錄 18:20
    上天哪、聖徒們、使徒們、先知們哪,你們應當因她歡喜!因為神已經向她施行審判,為你們懲罰她!」
  • 申命記 21:21
  • 申命記 13:9-11
  • 以賽亞書 66:24
    「他們會出去看那些悖逆我之人的屍體。要知道,吃那些人的蟲是不死的,燒那些人的火是不滅的;那些人必被一切有血肉的所憎惡。」
  • 詩篇 58:10-11
    義人看到惡人遭報就歡喜;他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自己的腳。這樣,人們就會說:「義人確實有善報!確實有一位在地上施行審判的神!」
  • 出埃及記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