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31: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7:2-7
    『在你中間、在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的任一座城內、若發現有男人或女人行永恆主你的上帝所看為壞的事,越犯了他的約,去事奉敬拜別的神,也拜日頭或月亮、或是任何天象、是我所沒有吩咐拜的;有人告訴了你,你也聽見了,那麼你就要仔細地查究;若這事實真地成立了,真有這可厭惡的事行於以色列中,那麼你就要將行這壞事的那個男人、或是女人、拉出來、到城門那裏,拿石頭打那男人或女人,打到他們死去。憑着兩個見證人或三個見證人的口、那該死的人就要被處死;只憑着一個見證人的口、是不可以被處死的。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處死。這樣,你就把那壞事從你中間肅清了。
  • 約伯記 31:11
    因為這是罪大惡極的事,這是裁判官該辦的罪孽;
  • 約書亞記 24:27
    約書亞對眾民說:『看哪,這塊石頭可以對我們作證,因為它聽見了永恆主同我們所說的一切話;所以這塊石頭要對你們作證,免得你們否認你們的上帝。』
  • 約伯記 9:15
    我雖理直,也不能回答他,我只能向那控訴我的懇求。
  • 希伯來書 12:23
    有名錄在天上諸首生者的歡樂盛會或總聚會、有審判主、萬人的上帝、有已得完全的義人之靈、
  • 詩篇 50:6
    諸天宣說他的公義;因為是上帝、他在施行審判的。(細拉)
  • 創世記 18:25
    將義人同惡人一齊殺死,你這樣作麼!絕對不然!讓義人像惡人一樣麼!絕對不然!審判全地的主、難道不行公義麼?』
  • 箴言 30:9
    恐怕我飽足了、就否認你,說:『永恆主是誰?』又恐怕我窮乏了、就偷竊,以致冒瀆了我的上帝的名。
  • 約伯記 23:7
    在他那裏、正直人可以同他辯訴;我就永蒙搭救、脫離那審判我的。
  • 士師記 11:27
    我並沒有得罪你呀;你竟惡待我來攻打我;願審判人的永恆主今日在以色列人與亞捫人之間、判斷是非。』
  • 彼得後書 2:1
    但從前在民間竟有了假的神言人呢;照樣子、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的教師。這種人必私下引進使人滅亡的派別來,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否認,自己引着迅速快到的滅亡。
  • 約書亞記 24:23
    約書亞說:那麼『現在你們要除掉你們中間外族人的神,傾心歸向永恆主以色列的上帝。』
  • 申命記 17:9
    去見祭司利未人和當日做審判官的、去查問,他們便會將判斷的話向你宣告。
  • 提多書 1:16
    他們自稱為認識上帝,卻用行為去否認他。他們是可憎的、悖逆的,在各樣善行上都不中用。
  • 1約翰福音 2:23
  • 猶大書 1:4
    因為有些人偷着進來,就是往古時候經上早已記載必須受這處刑的:嘿,不虔的人,將我們上帝的恩變為邪蕩的託詞,否認我們獨一無二的主宰和主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