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31: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1:20-21
    如擊僕婢、立斃杖下者、必受刑。倘僕數日不死、則主不受刑、因以金購故也。
  • 出埃及記 21:26-27
    若擊僕婢、而傷其目、必緣其傷而釋之。傷其齒、則必緣其傷而釋之。
  • 以弗所書 6:9
    主之待僕、亦當馭以寛、毋恐喝、因知在天爾亦有主、無分彼此、
  • 利未記 25:43
    勿治以嚴、宜畏爾之上帝。
  • 申命記 24:14-15
    傭人貧乏、無論同族及旅於爾家者、爾毋虐取。屆期必給以值、日未沒時給之、蓋其貧乏、希望惟此、若其不得、恐呼籲耶和華、以罪歸爾。
  • 申命記 15:12-15
    如爾同儕、希伯來人、或男或女、自鬻於爾、六年服役、越至七年、必釋之。既釋之、毋使徒手而去。必由羊群穀場酒醡、以為給予、惟取豐腆、循爾上帝耶和華錫嘏於爾。爾當憶念、昔在埃及、爾為人役、乃爾上帝耶和華贖爾、故我以此諭爾。
  • 利未記 25:46
    遺於子孫、恆為爾僕、惟以色列人為爾宗族、勿治以嚴。
  • 耶利米書 34:14-17
    如購爾同族、希百來人為僕、事爾六年、既屆七年、例當釋之、然我有言、爾祖不傾耳以聽。今爾曹悛改、行善於我前、於籲我名之室、共立盟約、釋諸同儕。厥後爾曹易其素志、瀆我聖名、所釋之僕婢、仍使供役、故耶和華曰、我有所命、爾不聽從、同儕同族、爾不縱之。則我必縱鋒刃以戮爾、縱饑饉以斃爾、縱疫癘以亡爾、散爾於列邦。
  • 歌羅西書 4:1
    主待僕以公平、知在天爾亦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