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31: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1:20-21
    「倘若有人用棍子打他的僕婢,導致他們當場死亡,他必須受懲罰。倘若傷者過了一兩天才死去,主人就可免刑,因為死者是他的財產。
  • 出埃及記 21:26-27
    「主人若打壞僕婢的一隻眼睛,就要因僕婢眼睛受傷而使僕婢得自由。同樣,倘若他打掉了僕婢的一顆牙齒,也要因此而釋放他。
  • 以弗所書 6:9
    你們作主人的也一樣,要善待奴僕,不可威嚇他們。要知道你們主僕同有一位在天上的主人,祂不偏待人。
  • 利未記 25:43
    你們也不可苛待他們,要敬畏你們的上帝。
  • 申命記 24:14-15
    「不可欺壓窮苦的雇工,不論他們是你們的同胞,還是住在你們城中的外族人。你們要在每天日落前付給他們工錢,因為他們窮苦,靠工錢維生;否則他們向耶和華控訴你們,你們就有罪了。
  • 申命記 15:12-15
    「如果你們的希伯來同胞,不論男女,賣身給你們做奴隸,他們要服侍你們六年,到第七年,你們要給他們自由。你們不可讓他們空手離去,要慷慨地把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的羊、五穀和酒分給他們。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做奴隸,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拯救了你們。所以,我今天吩咐你們這樣做。
  • 利未記 25:46
    你們可以將他們作為產業傳給你們的子孫,使他們終身做奴隸。但你們不可苛待自己的同胞。
  • 耶利米書 34:14-17
    倘若你們的希伯來同胞賣身做你們的奴隸,服侍你們六年後,到第七年你們要給他們自由。你們的祖先卻掩耳不聽。不久前,你們回心轉意,做我視為正的事,釋放自己的同胞,並且在我的殿中立了約。然而,你們卻反悔,各自抓回先前釋放的奴隸,再次奴役他們,褻瀆了我的名。因此耶和華說,既然你們不聽我的話,不給自己的同胞自由,看啊,我必使你們自由地死在戰爭、瘟疫和饑荒中,使你們的遭遇令天下萬國驚懼。這是耶和華說的。
  • 歌羅西書 4:1
    你們作主人的,對待奴僕要公平合理,別忘了你們也有一位天上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