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9: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29:7
    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cunpt)
  • 箴言 25:2
    將事隱祕乃神的榮耀;將事察清乃君王的榮耀。 (cunpt)
  • 詩篇 68:5
    神在他的聖所作孤兒的父,作寡婦的伸冤者。 (cunpt)
  • 以斯帖記 2:7
    末底改撫養他叔叔的女兒哈大沙(後名以斯帖),因為她沒有父母。這女子又容貌俊美;她父母死了,末底改就收她為自己的女兒。 (cunpt)
  • 約伯記 31:18
    從幼年時孤兒與我同長,好像父子一樣;我從出母腹就扶助寡婦。) (cunpt)
  • 以弗所書 5: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cunpt)
  • 申命記 17:8-10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着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cunpt)
  • 約伯記 24:4
    他們使窮人離開正道;世上的貧民盡都隱藏。 (cunpt)
  • 列王紀上 3:16-28
    一日,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一個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個男孩。我生孩子後第三日,這婦人也生了孩子。我們是同住的,除了我們二人之外,房中再沒有別人。夜間,這婦人睡着的時候,壓死了她的孩子。她半夜起來,趁我睡着,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懷裏,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裏。天要亮的時候,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細細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那婦人說:「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這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裏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裏有神的智慧,能以斷案。 (cunpt)
  • 雅各書 1:27
    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cunpt)
  • 出埃及記 18:26
    他們隨時審判百姓,有難斷的案件就呈到摩西那裏,但各樣小事他們自己審判。 (cunpt)
  • 申命記 13:14
    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