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4: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4:6
    『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做當頭,因為那是等於拿人的性命做當頭。
  • 約伯記 22:6-9
    因為你無緣無故地強取你族弟兄的東西做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疲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饑餓的人、你把食物留着不給他。膀臂粗的人、就得土地;有體面的人就住在其中。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幫助孤兒的膀臂就被折斷。
  • 申命記 24:17-21
    『你不可對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當頭。要記得你在埃及做過奴隸,永恆主你的上帝將你從那裏贖救出來;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這話。『你在田地裏收割莊稼、若把一捆遺漏在田間,不可再回去拿;那要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好使永恆主你的上帝在你手裏作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打橄欖樹以後,枝子不可再查看;那要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你割取葡萄園的葡萄以後,所剩下的不可再摘盡了;那要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 約伯記 31:16-17
    我若將貧寒人所願望的留住不給,或是讓寡婦的眼渴望到失明,或是獨自喫我一點食物,並沒給孤兒和我同喫;
  • 申命記 24:10-13
    『你借給你的鄰舍、不拘所借出的是甚麼,你總不可進他家去拿取他的抵押品。你要站在外面,讓那向你借的人把抵押品拿出來給你。他若是個貧困的人,你不可留他的抵押品而去睡覺。日落的時候、你總要把抵押品還給他,讓他蓋着自己的外衣睡覺,他就給你祝福;這在永恆主你的上帝面前就算為你的仁義了。
  • 撒母耳記上 12:3
    看哪,我在這裏;你們儘管當着永恆主和他所膏立者面前、作證控訴我:我取過誰的牛?取過誰的驢?我欺壓過誰,壓制過誰?我從誰手裏取過贖金,以致蒙蔽眼睛?作證控訴我吧,我要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