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伯記 13:3
    但我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神辯論。
  • 羅馬書 8:1
    所以現在,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就不被定罪了;
  • 以賽亞書 1:18
    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 羅馬書 3:19-22
    然而我們曉得,凡律法所說的,都是對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讓每一個人都沒有話可講,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因為藉著律法,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現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話可以證明: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就是神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毫無區別地臨到所有信的人。
  • 耶利米書 3:5
    耶和華怎會永遠懷怒,常存憤恨呢?’你雖然這樣說了,還是盡力去作惡。”
  • 約伯記 9:15
    即使我有理,也不敢回答,只向那審判我的求憐憫;
  • 羅馬書 8:33-34
    誰能控告神揀選的人呢?有神稱我們為義了。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死了,而且復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 耶利米書 12:1
    耶和華啊!我跟你爭辯的時候,總是你有理;然而我還要跟你討論有關公正的問題。惡人的道路為甚麼亨通?所有行詭詐的為甚麼都得享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