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3: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44:18
    中心不違、不棄爾道兮、
  • 詩篇 17:5
    余遵爾道、如隕如越、維爾是望、予扶予翼、
  • 詩篇 125:5
    惟所行邪曲者、耶和華必罰之、俾與惡黨同科、願以色列族、俱享平康兮。
  • 約伯記 17:9
    義人志道、久而不息、潔者用力、久而彌堅。
  • 羅馬書 2:7
    凡恆於為善、求尊榮無壞者、報以永生、
  • 彼得後書 2:20-22
    如有人知救主耶穌基督道、不為污世所囿、復因憧擾而受陷、則其人之後患、較先時尤劇、既識道矣、猶棄所受之聖命、孰若不識道義之為美、然論此人、正如諺云、犬轉食其所吐、豕既潔、復淖於污泥之中、
  • 使徒行傳 20:18-19
    至則謂之曰、爾曹皆知、我初來亞西亞、居恆與爾何如、余事主、謙讓多淚、被猶太人謀害而遇難、
  • 詩篇 18:20-24
    視吾義而賞賚兮、見我潔而報施兮。予恪守其道兮、弗敢作惡、違我上帝兮、予恆遵其典兮、日不忘其禮儀兮、我立其前兮、德無不備、兢兢自守、勿敢失墜兮、所以視我義而賞賚、見我潔而報施兮、
  • 哥林多後書 1:12
    我非恃人智、恃上帝恩、以上帝所賦之丹心誠意、往來於世、在爾間為尤甚、此我所喜、心所證也、
  • 詩篇 36:3
    所言詭詐、不順道、不行善兮、
  • 西番雅書 1:6
    悖逆耶和華不祈求我者、必戮之而後已、
  • 撒母耳記上 12:2-5
    我今年邁、首已皓然、我子與爾雜處、所治爾者、惟此人也。我自幼迄今、治理爾曹、何嘗奪人之牛驢、何嘗虐取人、挾制人、受人之賄賂以蔽我明、有一於此、我即償之。我在此於耶和華前、及受膏者前、彼得為證。僉曰、爾未嘗虐取我、挾制我、未嘗奪人物。曰、今日耶和華及受膏者為證、汝之所有、未得於我手。僉曰、俱為證。
  • 路加福音 8:13-15
    遺磽地者、猶人聽而喜受其道、惟無根、則暫信耳、遇患難、遂背之、遺棘中者、猶人聽道而往、為此生之憧擾、貨財、宴樂所蔽、而不實、遺沃壤者、猶人以善良之心聽道、守以恆忍、而結實矣、○
  • 使徒行傳 20:33-34
    我未嘗貪人金銀幣帛、乃自力作、供我與從者之需、此爾所知、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0
    上帝鑒我、爾得為證、我以虔以義、無疵可摘、行於爾信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