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2:26
    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
  • 以西結書 18:12
    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搶奪人的物,未曾將當頭還給人,仰望偶像,並行可憎的事,
  • 以西結書 18:16
    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當頭,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 約伯記 24:3
    他們拉去孤兒的驢,強取寡婦的牛為當頭。
  • 約伯記 24:9-10
    又有人從母懷中搶奪孤兒,強取窮人的衣服為當頭,使人赤身無衣,到處流行,且因飢餓扛擡禾捆,
  • 申命記 24:10-18
    「你借給鄰舍,不拘是甚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他若是窮人,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使他用那件衣服蓋着睡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裏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裏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 申命記 24:6
    「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
  • 約伯記 31:19-20
    我若見人因無衣死亡,或見窮乏人身無遮蓋;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為我祝福;
  • 阿摩司書 2:8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 以西結書 18:7
    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