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2:26
    如果你拿了鄰居的衣服作抵押,必須在日落之前歸還給他。
  • 以西結書 18:12
    他欺壓困苦和貧窮的人,搶奪人的物件,沒有把抵押品歸還,眼目仰望偶像,並行可憎的事;
  • 以西結書 18:16
    不欺壓任何人,不索取抵押品,不搶奪人的物件,卻把自己的食物給飢餓的人,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著;
  • 約伯記 24:3
    他們趕走孤兒的驢,強取寡婦的牛作抵押。
  • 約伯記 24:9-10
    有人從母親的懷中搶走孤兒,又強取窮人的衣物作抵押,因此窮人赤身露體流浪,他們因飢餓就抬走禾捆;
  • 申命記 24:10-18
    “如果你借東西給你的鄰舍,不論所借的是甚麼,總不可走進他的家裡去拿抵押。你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抵押拿出來給你。他若是個窮人,你不可留他的抵押過夜。到了日落的時候,你要把抵押品還給他,好使他可以用自己的衣服蓋著睡覺,他就給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就算是你的義了。“困苦貧窮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兄弟,或是寄居在你的地上你的城裡的,你都不可欺壓他。你要當日給他工錢,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貧窮,把心放在工錢上,免得他對你不滿而呼求耶和華,你就有罪了。“不可因兒子的罪處死父親,也不可因父親的罪處死兒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處死。“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你要記住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把你從那裡救贖出來;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這話。
  • 申命記 24:6
    “不可拿人的磨,或是上磨石作抵押,因為這等於拿人的生命作抵押。
  • 約伯記 31:19-20
    我若見人因無衣服死亡,或貧窮人毫無遮蓋;他若不因我的羊毛得溫暖,他的心若不向我道謝;
  • 阿摩司書 2:8
    他們在各祭壇旁,躺臥在別人抵押的衣服上面;在他們神的殿中,飲用拿剝削回來的錢所買的酒。
  • 以西結書 18:7
    不欺壓任何人,把欠債人的抵押歸還;他不搶奪人的物件,卻把自己的食物給飢餓的人,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