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2:26
    倘若他把衣服給你作抵押,你要在日落之前把衣服還給他。
  • 以西結書 18:12
    欺壓貧窮困苦的人,搶奪財物,扣留債戶的抵押品,祭拜偶像,犯罪作惡,
  • 以西結書 18:16
    不欺壓他人,不扣留抵押品,不搶奪財物,反而給饑餓的人食物吃,給赤身露體的人衣服穿,
  • 約伯記 24:3
    他們牽走孤兒的驢,強取寡婦的牛作抵押。
  • 約伯記 24:9-10
    惡人奪去寡母懷中的孤兒,強取窮人的孩子作抵押,使他們赤身露體地流浪,餓著肚子扛禾捆。
  • 申命記 24:10-18
    「如果你們借貸給同胞,不可走進他家裡索取抵押物;要站在外面,等他把抵押物拿出來。如果他是窮人,用自己的外袍作抵押,你們不可把他的外袍留到第二天,要在當天日落之前還給他,好讓他蓋著外袍睡覺。他會因此祝福你們,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也會將此視為你們的義行。「不可欺壓窮苦的雇工,不論他們是你們的同胞,還是住在你們城中的外族人。你們要在每天日落前付給他們工錢,因為他們窮苦,靠工錢維生;否則他們向耶和華控訴你們,你們就有罪了。「不可因孩子犯罪而處死父親,也不可因父親犯罪而處死孩子。各人要自負罪責。「你們要公正地對待寄居者和孤兒,不可拿寡婦的衣物作抵押。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做過奴隸,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拯救了你們。所以,我吩咐你們這樣行。
  • 申命記 24:6
    「不可拿別人的磨或磨的上盤作抵押品,因為這等於拿他們的生命作抵押。
  • 約伯記 31:19-20
    倘若我見有人凍得要死,或有窮人衣不蔽體,卻沒有把我的羊毛給他們禦寒,以致他們向我道謝;
  • 阿摩司書 2:8
    在每座祭壇旁邊,他們把窮人典當的衣服鋪開,躺在上面,又在上帝的殿裡喝剝削來的酒。
  • 以西結書 18:7
    不欺壓人,反而退還債戶的抵押品;不搶奪財物,反而給饑餓的人食物吃,給赤身露體的人衣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