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1: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7:10
    惡上帝者、彰其果報、速行殲滅。
  • 加拉太書 2:11
    然彼得至安提阿時、有可責處、我面詰之、
  • 雅各書 2:13
    念茲勿忘、不矜恤人者、則被鞫時、亦必不見矜恤、惟素矜恤人者、喜以待鞫、
  • 羅馬書 12:19
    凡我良朋、毋伸己冤、寧待主怒、記有之、主曰、伸冤在我、我必報之、
  • 耶利米書 2:33-35
    爾何冶容誨淫、以爾所為、誘惑蕩子。爾虐遇貧民、多殺不辜、血染衣裾、毋庸掘地以見、隨處露跡。爾自為無罪、冀予弗怒、爾不任過、我必鞫爾。
  • 約伯記 41:11
    天下萬物、皆我所有、孰能先施諸我、使我酬答乎。
  • 詩篇 50:21
    我弗譴爾、遂謂我與人無異、我必責爾、彰爾罪戾兮、
  • 以賽亞書 59:13
    我已妄行、背逆我上帝耶和華、所謀不軌、言行俱謬。
  • 馬可福音 6:18
    約翰諫曰、納兄弟妻、非宜也、
  • 列王紀上 21:19-24
    告之曰、耶和華云、汝豈非殺人而據其業乎。又云、犬舐拿泊之血於其處、亦必舐爾之血。亞哈曰、爾為我敵、今乃與我相遇乎。曰、我遇爾者、因爾在耶和華前、惟惡是務。耶和華必降災於爾、絶爾後裔、不遺一男、爾之子孫、在以色列族中、自主及僕、靡有孑遺。必使爾家如尼八子耶羅破暗之家、亦如亞希雅子巴沙之家、因爾干其震怒、使以色列族陷罪。論及耶洗別、耶和華云、近耶斯烈城、耶洗別必為犬所噬。凡亞哈所屬者、死於城邑、犬必食之、死於曠野、飛鳥食之。
  • 撒母耳記下 12:7-12
    拿單告大闢曰、作此者爾也。以色列族之上帝耶和華云、我沐爾以膏、為以色列王、援爾於掃羅手、得據爾主之業、取爾主之妻、以以色列猶大二族、畀爾治理、爾猶以為寡、我更給爾貨財、難以悉計。何藐視我命、行惡於我前、藉亞捫族之刃、殺赫人烏利亞、而取其妻為妻。爾既藐視我、以赫人烏利亞之妻為妻、人必以刃擊爾家、歷久不已。耶和華又云、我必使惡人生於爾家、爾之骨肉奪爾嬪妃、白晝宣淫、為爾目擊。爾隱行是惡、我將於以色列族前顯以報爾。
  • 使徒行傳 24:25
    保羅言節義、及將來審判、腓力士懼曰、今且退、有間召爾、
  • 約伯記 21:19
    爾曰、上帝降殃、罰及其嗣、我以為何不使其身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