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0: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雅各書 5:1-3
    你們富有的人哪,應當為那將要臨到你們的災禍哭泣哀號。你們的財物朽壞了,你們的衣服給蛀了,你們的金銀生鏽,這鏽要成為控告你們的鐵證,又要像火一樣吞吃你們的肉。你們竟然在這末後的日子積聚財寶。
  • 約伯記 5:5
    飢餓的人吃盡他的莊稼,連在荊棘裡的也搶去;口渴的人(按照《馬索拉文本》,“口渴的人”作“網羅”;現參照其他抄本及古譯本翻譯)吞盡他的財富。
  • 箴言 11:4
    在神發怒的日子,財物毫無益處;唯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 列王紀下 20:17
    ‘看哪,日子快到,那時你宮中的一切和你的祖先所積存直到今日的一切,都要被掠到巴比倫去,沒有一樣留下。’這是耶和華說的。
  • 約伯記 21:30
    就是惡人在災難的日子得存留,在神發怒的時候得逃脫。
  • 啟示錄 18:17
    一時之間,這麼大的財富竟蕩然無存!’“所有船長、旅客、水手,以及凡是靠海謀生的,都遠遠地站著。
  • 約伯記 20:10
    他的兒女必向窮人求恩,他們的手要退還他不義之財,
  • 西番雅書 1:18
    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也不能救他們,全地都要被他的妒火吞滅;因為他要徹底毀滅地上所有的居民,真是可怕的毀滅。
  • 約伯記 20:18-22
    他勞苦所得的必歸別人,自己卻不得吃用;他交易得來的財利,自己卻不得享用。因為他欺壓窮人,不顧他們,強搶不是自己建造的房屋。因為他內心沒有安寧,他不能保存他喜愛的東西。他吃得一無所剩,所以他的福樂不能持久;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陷入困境,受過苦的人的手都臨到他身上。
  • 申命記 28:31
    你的牛在你眼前被宰了,你必不得吃牠的肉;你的驢從你面前被搶奪了,必不歸還給你;你的羊群交給了你的仇敵,必沒有人拯救。
  • 約伯記 27:14-19
    即使他的兒女增多,還是被刀劍所殺,他的子孫也必永不得飽食;他的遺族在死人中埋葬,他的寡婦也都不哀哭。他雖然堆積銀子如塵沙,預備衣服如泥土,他儘管預備,義人卻要穿上;他的銀子,無辜的人也要瓜分。他建造房屋如蜘蛛結網,又如守望者所搭的棚。他雖然躺下的時候富有,卻不再這樣;他一張開雙眼,財富就不在了。
  • 馬太福音 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好處呢?人還能用甚麼換回自己的生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