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0: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伯記 20:18
    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吞下;賺取了財貨,也不得歡樂。
  • 路加福音 19:8
    撒該站着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勒索了誰,就還他四倍。」
  • 約伯記 27:16-17
    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堆積衣服如泥土,他儘管堆積,義人卻要穿上,無辜的人卻要分取銀子。
  • 詩篇 109:10
    願他的兒女飄流討飯,從荒涼之處出來求乞!
  • 出埃及記 12:36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埃及人就給了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
  • 出埃及記 22:3
    若太陽已經出來,打的人就有流血的罪。賊總要賠償,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來還他所偷的東西。
  • 約伯記 5:4
    他的兒女遠離穩妥之地,在城門口被欺壓,無人搭救。
  • 出埃及記 22: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或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 箴言 6:31
    但若被抓到,要賠償七倍,他必賠上家中一切財物。
  • 箴言 28:3
    窮乏人欺壓貧寒人,好像暴雨掃過,不留糧食。
  • 撒母耳記下 12:6
    他必須償還小母羊四倍,因為他做這事,沒有憐憫的心。」
  • 出埃及記 9:2
    你若不肯放他們走,仍要強留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