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1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伯記 36:4
    我的話真的不是謊言,有一位知識全備的與你同在。
  • 哥林多後書 4:2
    卻把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摻混神的道,反而藉著顯揚真理,在神面前把自己推薦給眾人的良心。
  • 羅馬書 3:5-8
    我且照著人的見解來說,我們的不義若彰顯神的義,我們可以說甚麼呢?難道降怒的神是不義的嗎?絕對不是!如果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但是神的誠實,如果因我的虛謊而更加顯出他的榮耀來,為甚麼我還要像罪人一樣受審判呢?為甚麼不說:“我們去作惡以成善吧!”(有人毀謗我們,說我們講過這話。)這種人被定罪是理所當然的。
  • 約伯記 4:7
    請想一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哪有正直的人被剪除呢?
  • 約伯記 27:4
    我的嘴唇決不說不義之言,我的舌頭也不講詭詐之語。
  • 約翰福音 16:2
    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要到,所有要殺害你們的人,以為這樣就是事奉神。
  • 約伯記 17:5
    為分產業而控告朋友的,他子孫的眼睛也要昏花。
  • 約伯記 11:2-4
    “這許多的話怎可不回答,多嘴多舌的人怎能算為義呢?你胡言亂語可使人不作聲嗎?你嘲笑的時候,無人責備嗎?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
  • 約伯記 32:21-22
    我必不徇人的情面,也不奉承人,因為我不曉得怎樣奉承。不然,我的創造主很快就把我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