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7: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7:28
    當時耶穌在殿裡教導人,大聲說:“你們以為認識我,也知道我從哪裡來,其實我不是憑著自己的意思來的,但那差我來的是真實的,你們卻不認識他。
  • 路加福音 19:47
    他天天在聖殿裡教導人,祭司長、經學家和民間的首領,都想殺害他;
  • 約翰福音 18:20
    耶穌對大祭司說:“我向來對世人講話都是公開的,我常常在會堂和聖殿裡,就是在所有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導人,暗地裡我並沒有講甚麼。
  • 馬太福音 21:12
    耶穌進了聖殿,把殿裡所有作買賣的人趕走,並推倒找換銀錢的人的桌子,和賣鴿子的人的凳子;
  • 約翰福音 8:2
    黎明的時候,他又到聖殿去,眾人都來到他那裡,他就坐下教導他們。
  • 約翰福音 7:2
    猶太人的住棚節快到了,
  • 約翰福音 5:14
    後來,耶穌在殿裡遇見那人,對他說:“你已經痊愈了,不可再犯罪,免得招來更大的禍患。”
  • 民數記 29:12-13
    “‘七月十五日,你們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向耶和華守節七天;你們要給耶和華獻燔祭,作馨香的火祭,就是十三頭公牛犢、兩隻公綿羊、十四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
  • 瑪拉基書 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派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你們所愛慕立約的使者,就要來到。”
  • 民數記 29:17
    “‘第二日,要獻公牛犢十二頭、公綿羊兩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十四隻,
  • 民數記 29:23-40
    “‘第四日,要獻公牛十頭、公綿羊兩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十四隻;並且為公牛、公綿羊和公羊羔,按著數目,照著規例,獻上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第五日,要獻公牛九頭、公綿羊兩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十四隻;並且為公牛、公綿羊和公羊羔,按著數目,照著規例,獻上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第六日,要獻公牛八頭、公綿羊兩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十四隻;並且為公牛、公綿羊和公羊羔,按著數目,照著規例,獻上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第七日,要獻公牛七頭、公綿羊兩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十四隻;並且為公牛、公綿羊和公羊羔,按著數目,照著規例,獻上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第八日,你們要有盛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只要給耶和華獻燔祭,作馨香的火祭,就是公牛一頭、公綿羊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七隻;並且為公牛、公綿羊和公羊羔,按著數目,照著規例,獻上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在那些為還願或是甘心所獻,作你們的燔祭、素祭、奠祭,或是平安祭的以外,這些是在你們規定的時期內,要獻給耶和華的祭物。’”於是,摩西照著耶和華吩咐他的一切話,對以色列人說了。(本節在《馬索拉文本》為30:1)
  • 馬太福音 26:55
    那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把我當作強盜捉拿嗎?我天天坐在殿裡教導人,你們卻沒有逮捕我。
  • 民數記 29:20
    “‘第三日,要獻公牛十一頭、公綿羊兩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十四隻;
  • 約翰福音 7:37
    節期的最後一天,就是最隆重的那一天,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
  • 哈該書 2:7-9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就必運來;我要使這殿宇充滿榮耀。”萬軍之耶和華說:“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萬軍之耶和華說:“這殿宇後來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萬軍之耶和華說:“在這地方,我必賜下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