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5:4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8:15
  • 申命記 18:18-19
  • 約翰福音 1:45
    腓力找到拿旦業,對他說:「我們發現了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先知們所記的那一位。他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
  • 使徒行傳 26:22
    然而我蒙了從神而來的幫助,直到今天仍能站立得住,不但向卑微的,還向尊貴的做見證。我所講的,不外乎先知們和摩西所說的那些將要成就的事,
  • 路加福音 24:27
    於是耶穌從摩西和所有的先知開始,向他們解釋了經上一切關於自己的話。
  • 民數記 24:17-18
  • 創世記 12:3
    祝福你的,我要祝福他;詛咒你的,我要詛咒他。地上萬族都必因你而蒙福。」
  • 希伯來書 7:1-10
    原來這麥基洗德——撒冷之王,至高神的祭司,在亞伯拉罕殺敗眾王回來的時候,去迎接他、祝福他,亞伯拉罕就從所得來的一切中,把十分之一獻給他。「麥基洗德」翻譯出來,首先是「公義之王」,然後又是「撒冷之王」——這意思是「和平之王」。他沒有父親,沒有母親,沒有族譜,沒有年歲的開始,也沒有生命的終結,與神的兒子相似,持久做祭司,直到永遠。你們當想一想,這個人多麼偉大!連先祖亞伯拉罕也從最好的戰利品中把十分之一獻給他。雖然利未子孫中那些領受祭司職務的,從亞伯拉罕的後裔中出來,他們還是奉命按照律法向子民,就是自己的同胞,收取十分之一。可是,不出於利未世系的那一位,卻從亞伯拉罕收取了十分之一,並且祝福了那擁有各樣應許的亞伯拉罕。原來,位分小的從位分大的接受祝福,是毫無爭議的事。在這裡,收取十分之一的人們固然都會死去;但在那裡,他卻被見證說是永生的。甚至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連那收取十分之一的利未,也藉著亞伯拉罕交納了十分之一,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還在他先祖的身體裡面。
  • 創世記 22:18
    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而蒙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 創世記 49:10
    權杖必不離開猶大,王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到「細羅」來到,萬民都要歸順他。
  • 民數記 21:8-9
  • 加拉太書 3:24
    這樣,律法一向是我們的導師,直到基督,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
  • 創世記 3:15
    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之間,放在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之間;女人的後裔要重創你的頭,而你要重創他的腳跟。」
  • 加拉太書 2:19
    原來藉著律法,我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能向神活著。我已經和基督一起被釘十字架,
  • 創世記 18:18
    亞伯拉罕必定成為又大又強的國,地上萬國都必因他而蒙福。
  • 加拉太書 3:10
    凡是本於律法上行為的人,都在詛咒之下,因為經上記著:「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書上所記載的一切,都是被詛咒的。」
  • 加拉太書 3:13
    基督替我們成了詛咒,從律法的詛咒中救贖了我們,因為經上記著:「凡是被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詛咒的。」
  • 加拉太書 4:21-31
    你們這些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哪,請告訴我,難道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因為經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出於女僕,一個出於自由女人。那出於女僕的是由肉體生的,那出於自由女人的是藉著應許生的。這些都是有寓意的。就是說,這兩個女人是兩個約。一個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她就是夏甲。這夏甲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為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但那在上面的耶路撒冷是自由女人;她是我們的母親。因為經上記著:「不能生育、沒有生產的女子啊,你要歡喜!沒有經歷臨產陣痛的女子啊,你要放聲呼喊!因為沒有丈夫的女子,比有丈夫的女子有更多的兒女。」不過弟兄們,你們就像以撒一樣,是應許的兒女。但正如那由肉體生的當時逼迫了那由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把女僕和她的兒子趕出去!因為女僕的兒子,絕不可以與自由女人的兒子一同做繼承人。」因此,弟兄們,我們不是女僕的兒女,而是自由女人的兒女。
  • 創世記 28:14
    你的後裔必如同地上的塵土;你必向東南西北擴展;地上萬族都必因你和你的後裔而蒙福。
  • 羅馬書 10:4
    事實上,基督是律法的終結,使所有相信的人都以致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