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3: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2:6
    是處適有石缸六、原為猶太俗取潔禮而設者、每缸容水二三罈。
  • 馬太福音 3:11
    吾惟以水洗爾、用啟悔悟;然有後我者、威力遠超我上、吾雖為之執履、亦非所宜稱;彼將洗爾於聖神與靈火之中。
  • 彼得前書 3:21
    此事實為洗禮之前影。洗禮者爾曹之所由濟渡也。非滌肉身之垢穢、乃憑耶穌基督之復活、而致良心之純潔、以事天主。
  • 希伯來書 6:2
    關於悔罪自新、信仰天主、洗禮、覆手禮、死者復活、永遠審判等等教理、應無庸從新奠基
  • 希伯來書 9:13-14
    夫以山羊牡牛之血、與夫牝牛之灰、灑於汙染之人、尚能潔其身而聖之;矧以基督無玷之身、憑聖神而自獻於天主之寶血、不更應滌吾人之良心於一切致死之行、俾得昭事永生之天主乎?
  • 希伯來書 9:10
    蓋此等飲食盥滌之規、僅屬外表儀式、舊時所設、而有待乎革新者也。
  • 馬可福音 7:2-5
    偶見諸徒以俗手取食;所謂俗手者、即未盥手也。蓋法利塞人與猶太之民、拘泥古人遺規、非盥其指不食、自市歸、非浴不食;其他繁禮褥節、如杯爵銅器床榻之洗濯、亦一一墨守成規。故法利塞人及經生質耶穌曰:『爾徒不遵古人遺規、而以俗手取食何也?』
  • 希伯來書 9:23
    夫以天上事物之影像、尚須以此等儀式滌而淨之、是知天上事物之本體、宜用更妙之祭獻而聖之矣。
  • 馬可福音 7:8
    蓋天主之命、爾則棄之、人之習俗、爾則執之。』